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对预评价报告中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及对策措施采纳情况的说明;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投资预算明细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或者较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的负责人应当组织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采取下列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设置或者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其他管理措施。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主要负责人或其的负责人是否组织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和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是否按照评审意见和验收意见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是否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方案、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报告是否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的安徽金标准于2023/3/27 9:11:0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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